靈魂任務與出生前計畫的反思
在創傷治療的旅程中,不免會讓人思索為何生命中有這些苦難,悲劇,與折磨。在印度教與佛教中,都提到輪迴轉世以及靈魂在不同的生命中不斷轉生,經歷不同的生命挑戰,並且每一生都有學習和成長的課題。
在西方的靈性思想中,Michael Newton(1940-2016)無疑是最具影響力的現代人物之一,他的《靈魂之旅》(Journey of Souls, 1994)和《靈魂的回歸》(Destiny of Souls, 2000)成為了現代靈魂任務概念的基石。他的理論中,靈魂在轉生之前會設計出一個大致的生命藍圖,這個藍圖包括了靈魂的學習、成長、與其他靈魂的互動。每個靈魂都有特定的課題,例如學會愛、寬恕、解開過去的業力等。Robert Schwartz的書像《Your Soul’s Plan》(靈魂的出生前計畫)和《從未知中解脫》把靈魂計畫從「個人靈魂視角」擴展到了靈魂團隊、靈魂家族、群體契約的層次。台灣作者小湛的《人生使用說明書》也是有類似的思想脈絡。
這一派的思想也強調,雖然每個靈魂有一個設計的計劃,但它並不是「命運」的強制性安排。每個靈魂仍然有自由意志,並且可以選擇如何面對挑戰和學習。因此,某些悲劇和困境雖然是計劃的一部分,但人類仍然有責任去學習、選擇和轉化這些經歷。基本上還是強調計劃性,靈魂團隊對人生旅途的規劃。
針對這個靈魂任務,靈魂團隊,與出生前計畫的主題框架,我認為其中有兩個普遍共識:
- 第一點:「每個靈魂在每一世都有想要完成的功課或任務」
- 第二點:「人類有自由意志,不是每一個靈魂都會在這輩子完成他的任務,人也有可能沒有覺醒或是做出錯誤的選擇。」
如果你也接受這兩點,那麼我想就此提出兩個反思與悖論。
第一個反思是,苦難發生時,尤其是極端的、不公平的、無辜的苦難,比如小嬰兒被虐殺——我們該如何理解它?
例如小嬰兒的虐殺案,
假設 A(預先計畫):
靈魂選擇苦難來學習與進化,因此一切苦難(即使看似殘酷)都有其目的與意義。小嬰兒的任務就是被虐殺死,目的與意義是喚醒人們對此的重視。
假設 B(自由意志與失敗):
人可能偏離原本的靈魂任務,事情不一定照計畫走,甚至會發生「意外」或「非預期」的死亡或痛苦。小嬰兒確實有靈魂任務,但是很可惜一出生就遇到意外,保母選擇了虐待,犯下罪行,所以他遭受非預期的痛苦與死亡。
也就是說,面對苦難,我如何得知這是靈魂任務,還是意外的傷害與失敗。
這是第一個悖論:
當苦難發生,我怎麼知道這是「靈魂自願設定的計畫」,還是「某種偏差導致的無辜災難」?這兩者看起來都可以解釋同一件事,但又彼此矛盾。
Robert Schwartz有討論過:一個嬰兒可能選擇短暫的生命,是為了讓父母經歷某種強烈的情感轉變,或觸發他們人生的靈性覺醒。但,這種說法也容易淪為「替苦難與罪行合理化」的嫌疑。這也是這套理論最常被質疑的地方。
我目前的觀點則是,意外,失去,與苦難就只是生活中發生的事情。例如被虐殺的小嬰兒,這是悲劇,他的死不是任務,不是功課,不是考驗,也不是禮物。這件事的意義,是其他人創造出來的,和小嬰兒無關。
不是每件事都需要「靈性意義」來解釋。
有些事,就是純粹的悲劇。人生不是只有一種解釋,也不需要只有一個「正確解釋」。我們為它尋找意義,是我們(活著的人)在面對無法承受的痛苦時,所做的心理適應與靈性建構。那個死亡的小嬰兒,他可能根本沒有「任務」,他只是無辜地受害而已。悲劇不是學習的機會和禮物,而是喪失的實相。
有些傷痛不是來教我們什麼,而是提醒我們人類的脆弱與殘酷現實。有時,把苦難包裝成「靈魂的功課」,反而會削弱受害者的經驗與真實的苦痛。
這不是「否定靈性」,而是一種靈性裡的謙卑。不是所有事都能放進一個宇宙秩序裡被合理化;而這種「不可解」本身,就提醒我們:愛、哀悼、憐憫、陪伴,是人類真正能做的事。
我覺得為某些事情,特別是苦難與悲劇,創造與發現意義,是人性中很珍貴的部份,即我們可以從苦難中學習與成長。但這並非去合理化犯罪行為,認為這個虐殺本身其實是靈魂任務,是安排好的,這樣我們人類就不會去從中學習,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。人,也有可能完全無法從悲劇中學習,而不斷重複創傷的劇本,我們可以把這些不斷重複的創傷模式稱為業力。
上述的三個核心觀點如下:
1.
苦難本身或許沒有意義,但人可以從中創造意義,轉化成愛、成長、改變,這是人性中的光。Viktor Frankl 在納粹集中營中寫下的《活出意義來》:「人可以忍受幾乎任何的苦難,只要他知道這個苦難有意義。」——但這意義,是人賦予的,而非苦難本身必然擁有。
2.
不能用「靈魂計畫」去合理化加害者的暴行。如果我們說「這是靈魂的安排」,可能會無意中削弱對不公義的反省,甚至讓人失去「修正現實」的動力。真正的靈性,不能用來逃避道德責任。
同樣的話題,其實也出現在佛教與現代心理學的交叉地帶——像有些人會說:「他被打,是因為前世造了業。」這種說法如果被濫用,就會麻痺社會正義。
3.
人類也可能無法從悲劇中學習,創傷會重複發生。我們並不總是從苦難中成長。我們也可能只是卡在裡面,一再重演創傷,無法出來。我們可以把重複的創傷劇本稱之為「業力」。從心理層面來說:創傷如果沒有被整合,會變成潛意識的行為模式,像一種內在磁場,不斷吸引類似的事件。從靈性來說:業力不是懲罰,而是「未完成的學習」,是一個循環,直到某個時刻我們有意識地中止它、理解它、轉化它。
所以,當我們無法從苦難中覺察與覺醒,那悲劇就會以類似形式重演——這不是宇宙或創物主的殘忍,而是意識尚未成熟的結果。
第二個反思則是,延續靈魂任務的假設,若每個靈魂在出生前都有任務,而這些任務彼此矛盾、甚至對立,那怎麼辦?
例如:
- A 的靈魂任務是虐殺(加害者,或稱清算者)
- B 的靈魂任務是被虐殺(受害者,還債者)
- C 的靈魂任務是保護受害者、阻止虐殺(正義行動者)
這三個角色,似乎都在「完成自己的靈魂任務」,或是「償還自己的因果」,但彼此的任務卻是衝突的。
那麼問題來了:
🌀 誰才是「照著靈魂計畫走」的人?
🌀 誰才是「偏離計畫」的人?
🌀 或者這三個人都照劇本走,然後撞在一起了?
從 Michael Newton、Robert Schwartz 的觀點,他們其實有觸及到這種「多重靈魂協議」的設定:
- 在靈魂層面,即便是對立角色,也是在合作演一場戲,讓彼此經驗、學習、轉化。所謂「靈魂任務的衝突」,在靈魂視角裡,不是衝突,而是互補的設計。
他們甚至會說:在靈魂層級,我們之間沒有善惡,只有選擇不同體驗的人。但這種說法,很容易陷入同樣的危險區域:合理化暴力與加害行為。
反思:不是所有「角色行為」都等於「靈魂任務」的完成
這一點非常關鍵。很多靈性導師會補充說:雖然你設定了某個學習方向(例如學習力量與責任的平衡),但你在實際人生中用什麼方式去體驗它,仍然有選擇的自由。
所以,A 想體驗「權力」,但他選擇了虐殺,可能就是偏離任務了。而 C 想體驗「正義與保護」,於是他出現來對抗這個偏離。也就是說,不是每個加害行為都是靈魂任務的體現,可能只是自由意志的扭曲。
在此,有一個更動態、更開放的靈性觀:
人生不是來完成某個清單式任務,而是來進入一個複雜的交織場景,在其中透過選擇、對話、衝突,去不斷成為一個「更有意識的人」。
例如:
- A 原本設定想體驗權力,也許中途迷失變成暴力與虐待;
- B 原本設定想理解接納與原諒,但中途死於虐待關係中;
- C 的出現,可能讓 A 和 B 的劇情有所轉折——而這個轉折,才是真正的「進化點」。
世界有許多的多樣性,衝突與張力,我認為這不是一個簡單的靈魂任務框架可以解釋的。如果有靈魂任務,那麼我覺得至少,每一個靈魂的任務之一,就是學習道德品格與尊敬他人,包括非人類的存有。然後,展現自由意志,並且完全為自己的選擇負責,而非合理化任何傷害性行為。
自由意志不是配角,是主軸。我們靈魂設定的學習主題不代表我們會學會它,甚至可能做出相反的選擇,離它越來越遠。
宇宙不是一張靈魂藍圖,而是一個動態的、彼此交錯的能量網絡,每一個選擇、偏移、失誤或突破,都是其中的震盪,我們彼此的關係與選擇都互相編織在一起,不同人的任務之間可能合作也可能衝突。
這也提醒我們:「預先規劃」的思想模式雖然帶來安慰感,但可能低估了人類處境的真實複雜性。
簡單來說,一種較成熟的靈性框架是:
沒有完美的劇本; 有意願與方向,但沒有保證與命定; 有學習的潛力,但不是宿命的安排。
如果有靈魂任務,那至少應該包括「尊重」、「良知」與「承擔」。這不只是靈性觀點,這也是倫理觀的核心主張。道德責任就在人的選擇裡。如果靈魂任務的靈性框架不能容納「尊重生命」、「拒絕加害」、「承擔後果」,那它就陷入了靈性逃避的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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